7 水土流失預測
7.1 預測原則
結合本工程建設特點,確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預測原則如下:
(1)所有的預測方法、預測內容和預測結果,均是基于主體工程設計功能,同時以“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況下”為前提進行的預測分析;
(2)擾動土地面積按實際擾動情況進行分析,水土流失面積結合擾動地表情況進行分析;
(3)棄土流失量預測根據(jù)地形情況和當?shù)貧夂驐l件進行分析。
7.2 預測范圍及單元
本項目計劃于2014年11月開工建設,2015年12月完工,工期14個月。本工程水土流失預測的范圍為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區(qū)的擾動范圍,預測單元即為主體工程區(qū)、施工生產(chǎn)生活區(qū)和臨時堆土場區(qū)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項目施工期(含施工準備期)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積為8.02hm2,自然恢復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積為1.58hm2,詳見表7.2-1。
表7.2-1 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積
單位:hm2
序號 | 預測分區(qū) | 施工期(施工準備期) | 自然恢復期 |
1 | 主體工程區(qū) | 8.02 | 1.58 |
2 | 施工生產(chǎn)生活區(qū) | (0.08) | - |
3 | 臨時堆土場區(qū) | (0.30) | - |
合計 | 8.02 | 1.58 |
注:自然恢復期水土流失面積為植物措施面積。
7.3 預測時段
項目水土流失預測時段主要是建設期,包括施工期(含施工準備期)和自然恢復期。本項目施工期為2014年11月~2015年12月,施工工期為14個月。自然恢復期指各單元施工擾動結束后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條件下,松散裸露面逐步趨于穩(wěn)定、植被自然恢復或在干旱、沙漠地區(qū)形成地表結皮,土壤侵蝕強度減弱并接近原背景值所需的時間。根據(jù)當?shù)刂脖簧L情況,自然恢復期取施工結束后1年。
預測時段根據(jù)當?shù)赜昙緸?~8月,超過雨季長度不足一年的按全年計,未超過雨季長度的按占雨季長度的比例計算。根據(jù)水土流失預測分區(qū)及單項工程的施工進度安排,本項目各預測分區(qū)水土流失預測時段見表7.3-1。
表7.3-1 水土流失預測時段